在音乐记谱中,全音符是一种音符时值,在13世紀後期已有使用。在五线谱记法中,全音符表示为一个空心的椭圆符头(如上图左边的记号)。全音符的音长是四分音符的4倍,即4/4拍中的4拍。类似的,乐谱中的“若干分”音符的音长都是全音符相应分之一:二分音符的音长是其二分之一,八分音符的音长是其八分之一,以此类推。
在一些自由拍子的樂曲,如安立甘式聖詠,全音符及全休止符也可指一個完整小節的時值。
全休止符
全休止符是乐谱中指示不进行演奏的休止符。通常表示为一个实心的长方形记号,“挂”在从上数起的第二条谱线(即第四线)上(如上图右边的记号)。
在記譜中,全休止符可以用來指示一個完整小節的休止,而不論這個小節是否是四拍的[1]。比如說,一個3/4拍的小節中只標記一個全休止符,就表示這個三拍的小節完全休止,休止時值為三個四分音符(不是四個)。而在一個小節中的時值比全音符長時,例如一個5/4拍的小節中有一個全休止符和一個四分音符,則全休止符仍代表休止四拍。
在五线谱中,全休止符通常画在第四线下方,除非是受到該小節其他聲部的阻礙而需移到其他的線之下;如果是完整小節的休止則在小節置中,如果指休止的全音符則在該音符應在的拍子上。
參考資料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