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辽宁省地級行政區來劃分,
具體請見:「辽宁省」條目,
「行政區劃」章節
本列表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14个地级行政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的现任主席。根据2004年修订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凡有条件的地方,均可设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该地方的地方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秘书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地方委员会的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1]。
现任地级行政区政协委员会主席中,有1位是女性,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丹东市委员会主席宋立跃,有2位是少数民族,均为满族,最早任职的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丹东市委员会主席宋立跃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阜新市委员会主席张盈,二人均自2018年1月7日起任职,迄今6年6个月,最近任职的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沈阳市委员会主席于学利,自2022年1月10日起任职,迄今2年6个月。
副省级市政协委员会主席
地级市政协委员会主席
参见
參考資料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