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9年6月,長官努易茲接獲漢人海盜三腳大爺(Sachataija)在麻豆社一帶出沒的線報,6月13日親自率領精兵前往麻豆社一帶剿滅漢人海盜,受到麻豆人熱烈歡迎,在此除尋獲空船和配備外,並無發現任何人影,部隊只能無功而返。麻豆人稱為感謝荷軍剿滅海盜,設宴招待。努易茲先行返回熱蘭遮城,留下參加宴會的荷軍。宴會後部隊返回大員時,麻豆人護送隨行,渡灣裏溪(下游漚汪溪,荷蘭人後改稱「Verraders of Moordenaars Rivier」,為「背叛者或謀殺者之河」,即「刣人溪」之意,為古曾文溪改道前的河道,今將軍溪)時,麻豆人佯稱好意替士兵們扛槍,揹他們渡河。此時一聲號令下,將解除武裝的荷蘭士兵同時翻倒在河中,早埋伏在岸邊樹叢的目加溜灣、麻豆、蕭壠三社聯軍衝出擊殺,63名荷軍全遭殲滅。蕭壠社同日也擊殺3名在社內的荷蘭人。目加溜灣等三社聯軍同時另派遣戰士前往新港社追擊長官努易茲,在追兵抵達前半小時接獲密報,狼狽逃脫。三社聯軍搗毀赤崁的荷蘭人住屋,牲棚與牲畜,新港人也趁機搶奪,所有荷蘭財產均破壞殆盡。是為麻豆社事件(1635年的麻豆協約中,荷蘭文記為't massacreeren vande Nederlanders)。此役造成熱蘭遮城駐軍折損約四成兵力,剩餘駐軍不及100人,且有戰力者不及其中四分之一,大員駐軍岌岌可危,直到9天後6月22日接任長官普特曼斯,連同隨船兵力,抵達大員上岸,才稍緩解危機。荷蘭人事後調查,認為是在目加溜灣的漢人通事鬍鬚仔(Hoytsee或Hoytche)所密謀。
1629年10月10日公司決定在麻豆社事件中遭搗毀的赤崁(1650年代郭懷一事件之後興建的普羅民遮城即在該地)重建房屋後[註 5][12]:72,重建時目加溜灣與蔴豆社不時率眾到赤崁荷蘭火槍射程外丟擲標槍與射箭示威,不慎離開火槍掩護範圍內的公司人員隨時有被擊殺的風險[13]:33,荷蘭人認為是漢人所慫恿。而在事件中到11月初,族人亦擊殺赤崁一帶為公司工作的漢人。由於麻豆社勢力強盛,公司在台武力薄弱,這導致福爾摩沙議會(荷蘭語:Raad van Formosa[註 6])在11月17日決議等待原先派往明朝兩艘快艇之一的兵力返航後,先處置勢力較弱的目加溜灣「要用火和刀毀滅目加溜灣社」。11月23日長官派遣230名士兵出擊,五六名族人被殺,房舍被燒毀,11月底目加溜灣社依習俗交出社中「最好的武器」要求和解,12月2日麻豆與目加溜灣社在大員與公司首次和談,公司提出和解條件,1630年2月3日簽訂為期9個月的暫行合約。[12]:72-73[13]:33[14]:215,219-220
^馬尼拉的西班牙人 Pedro de Vera 根據1626年澳門間諜《迪亞茲報告》的情報所繪製的地圖《Descripcion del Puerto de los Olandeses en Ysla Hermosa》(福爾摩沙島上荷蘭人之港口描述,俗稱大員港圖),左上角的村社即標示 guan ni de los naturales。[2]
^Tsuchida Shigeru, Yamada Yukihiro, Moriguchi Tsunekazu. Linguistic Materials of the Formosan Sinicized Populations I: Siraya and Basai. 東京: Department of Linguistics, The University of Tokyo. 199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