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子恒(1951年7月—),男,汉族,河南禹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河南地区代表[1]。
生平
连子恒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禹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许昌县委书记,商丘市委副书记,2001年担任河南三门峡市委书记。2008年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并担任全国人大代表[2]。
2014年8月17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连氏离开三门峡后,三门峡曾曝出卖官窝案。[3]
2015年7月24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连子恒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4][5],检察机关指控他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900多万元人民币,并对962余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6],非法持有已经逝世的三门峡市原煤炭局局长雷建国所送枪支10支及800余发子弹。[7]
2016年10月26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连子恒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差额部分予以追缴;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总和刑期19年6个月,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8]。
判决生效后,连子恒被押解到信阳监狱服刑,2020年7月24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認定连子恒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符合减刑条件,减去其有期徒刑6个月。刑期自2014年11月12日起至2029年11月11日止[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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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模版介绍自2012年11月14日 中共十八大闭幕至2017年10月24日 中共十九大闭幕期间,中国共产党的反腐败工作。 | | | | 领导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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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政治局 |
- 习近平(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中央军委深改组组长)
- 王岐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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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巡視組 |
- 赵乐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 赵洪祝(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 黎晓宏(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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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紀委 |
- 黄树贤 → 杨晓渡(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
- 李书磊(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主任)
- 杨晓超(中央紀委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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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军委纪委 |
- 许其亮 空军上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军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 杜金才 上将 → 张升民 中将(中央军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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