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正民,GBS(英語:Michael John Hartmann,1944年7月24日—),前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及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
經歷
夏正民生於印度孟買[1],在澳洲長大,曾先後在英國及津巴布韋生活。1967年獲倫敦大學頒授法學士學位(修畢於羅德西亞大學學院[1]、倫敦大學的境外學院),1971年在津巴布韋獲得律師資格[1]。他早年曾在津巴布韋擔任記者、軍人和作家,並曾出任為律師、公證人及財產轉讓經辦人。他的小說曾改編成電影《禿鷹敢死隊》(Game For Vultures)[2]。
1983年移居香港,歷任律政署檢察官、高級檢察官、副首席檢察官。1991年離開政府,加入司法機構,出任地方法院法官,1998年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2008年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2010年9月1日起兼任終審法院香港非常任法官[3]。2012年7月退休並卸任上訴庭法官一職,留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至2016年8月[4],同年獲香港政府頒授金紫荊星章[5]。
公職
香港律政署:
- 律政署檢察官(出任於1983年)
- 律政署高級檢察官(升任於1984年)
- 律政署副首席檢察官(升任於1989年)
香港司法機構:
其他公職: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