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制,亲王之嫡长子封世子,长孙封世孙,其余各子封郡王。郡王嫡长子封长子,其余各子封镇国将军。以下依次封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辅国中尉、奉国中尉。
明神宗时,因宗室繁衍过巨,遂减岁禄,并限制继承。亲王由旁支入继者,取消旁推之恩,原为郡王者,除嫡长子外,其余各子仍袭镇国将军爵位,不得进封郡王;镇国将军入继者,其余各子仍袭辅国将军爵位。此外,由郡王入继者,原郡封再袭之例也被取消。
以下按照帝系及藩王世袭列舉明朝诸王,也可以見各藩王世系表链接。
明太祖二十六子,九子赵王朱杞早夭,二十六子朱楠幼殇未封。为其余二十四子及靖江王各拟二十字。宗室命名以上一字为据,而下一字起五行偏旁,以五行相生之火、土、金、水、木为序(明太祖各子已取木字旁名)。因靖江王为明太祖朱元璋从孙辈,故同其孙辈取火字旁名,初名为朱炜;后朱元璋因其非為己胤,改其名为守谦,并令靖江王府后代命名不拘五行之例[1][2][注 1][注 2]。
《大明会典》另载六十字无国号[4]:
终明世,共有八十六亲王。其中明太祖封二十四王(一王后为帝系,七王被废或自尽、两王绝嗣),明兴宗封四王(一王为追封,三王被废),明惠宗封一王(南明追封),明成祖封二王(废一王),明仁宗封九王(追封一王,绝嗣四王),明宣宗封一王(后即位为明代宗),明英宗封七王(废一王、绝嗣三王),明宪宗封九王(绝嗣六王),明孝宗封一王(追封),明睿宗封一王(追封),明世宗封六王(一王即位为明穆宗,追封四王),明穆宗封二王(追封一王),明神宗封七王(追封三王),明光宗封六王(一王即位为明思宗,追封五王),明思宗封六王(追封四王)[5][6][7]。
明朝共计实封亲王六十四位,追封亲王二十二位(指始封王而言,不包括世孙、世曾孙继位、或旁支入继后追赠父祖的亲王)。实封亲王中,十六位亲王因事被废、除封(晋王、周王、代王、岷王重新复封,齐王、谷王复而再废。岷、荆、唐府有亲王因事被废,由世子或旁支继位,因未除封而未计入),十五位亲王因绝嗣而除封。至崇祯朝明亡,共计有亲王三十三位。南明三帝及监国鲁王实封三王、追封七王、赠封(郡王死后加封亲王)一王。
明代各王府先后封624位郡王[注 7],其中秦府封15郡王(南明另封1郡王),晋府封28郡王,燕府封1郡王(后升为亲王),周府封75郡王,楚府封20郡王(南明封1王),齐府封3郡王(后均废为庶人),鲁府封23郡王,蜀府封21郡王,代府封29郡王,肃府封10郡王,辽府封24郡王,庆府封20郡王,宁府封11郡王,岷府封27郡王,谷府封1郡王(后废为庶人),韩府封36郡王,瀋府封28郡王,唐府封19郡王,伊府封8郡王,汉府封8郡王(后均废为庶人),赵府封17郡王,郑府封15郡王,襄府封13郡王,荆府封14郡王,淮府封17郡王,德府封19郡王,崇府封7郡王,吉府封7郡王,徽府封24郡王,益府封40郡王,衡府封14郡王,荣府封8郡王,潞府封1郡王,福府封2郡王,桂府封2郡王。潭、湘、安、郢、梁、秀、兴、岐、雍、寿、汝、泾、景、瑞、惠等府仅传一世,未及分封郡王[7]。
南明隆武帝、永历帝又分封非皇族者为郡王、亲王,见另表。
朱仲八[8]
明德祖
明懿祖
明熙祖
详见熙祖系
明仁祖
详见仁祖系
详见太祖系
详见興宗系
详见惠宗系
详见成祖系
详见仁宗系
详见宣宗系
详见英宗系
详见代宗系
详见憲宗系
详见孝宗系
明武宗无子,由堂弟朱厚熜(明世宗)继位
详见武宗系
详见睿宗系
详见世宗系
详见穆宗系
详见神宗系
详见光宗系
详见熹宗系
详见思宗系
详见安宗系
详见绍宗系
详见昭宗系
根据明朝会典等制度的规定,只有皇族可以在生前封为王爵。非皇族者生前最高爵位为国公,死后可追赠郡王爵。此制度一直实行至明朝灭亡,及南明的弘光、隆武两朝。但是至永曆朝时,在孙可望的逼迫下,永历帝打破了异姓不封王的惯例,先后封其为平辽王(不受)、冀王(不受)和秦王。此后又封李定国为西宁王(进封晋王),刘文秀为南康王(进封蜀王),白文选为巩昌王,冯双礼为庆阳王,马进忠为汉阳王,郑成功为延平王(进封潮王,未受)等。 單字王為親王,二字王為郡王
南明分封诸王:
南明追赠诸王:
本表仅列出有袭封世系的诸王。始封一代即绝嗣除封的诸王,以及幼殇追封的诸王,均见上表,此处不载。
秦愍王朱樉
秦隐王朱尚炳
秦僖王朱志堩
秦怀王朱志均
秦康王朱志𡐤
秦惠王朱公錫
秦简王朱诚泳
秦安王朱公铭
秦莊王朱诚澯
秦昭王 朱秉欆[注 44]
秦定王朱惟焯
秦恭王朱诚润
秦顺王朱秉柎
秦端王朱惟燫
秦宣王朱怀埢[注 45]
秦靖王朱敬镕
秦敬王朱谊澏
秦肃王朱谊漶
秦景王朱存機
秦 王朱存極
详见秦王系
晋恭王朱棡
晋定王朱济熺
晋宪王朱美圭
晋莊王朱钟铉
晋靖王朱奇源
晋怀王朱表荣
晋端王朱知烊
晋安王朱表槏
晋康王朱知㸅
晋简王朱新㙉
晋敬王朱慎镜
晋惠王朱慎鋷
晋穆王朱敏淳
晋裕王朱求桂
详见晉王系
周定王朱橚
周宪王朱有燉
周简王朱有爝
周靖王朱子垕
周懿王朱子埅
周惠王朱同䥝
周悼王朱安㶇
周恭王朱睦㰂
周康王朱勤熄
周庄王朱朝堈
周敬王朱在铤
周端王朱肃溱
周孝王朱恭枵
详见周王系
楚昭王朱桢
楚庄王朱孟烷
楚宪王朱季堄
楚康王朱季埱
楚靖王朱均鈋
楚端王朱荣㳦
楚愍王朱显榕
楚恭王朱英㷿
楚定王朱华奎
详见楚王系
齊恭王朱榑
详见齊王系
鲁荒王朱檀
鲁靖王朱肇煇
鲁惠王朱泰堪
鲁庄王朱阳铸
鲁怀王朱当漎
鲁悼王朱健杙
鲁端王朱观𤊟
鲁恭王朱颐坦
鲁敬王朱寿鏳
鲁宪王朱寿鋐
鲁肃王朱寿镛
鲁安王朱以派
鲁监国朱以海
详见魯王系
蜀献王朱椿
蜀庄王朱悦燫
蜀靖王朱友堉
蜀僖王朱友壎
蜀和王朱悦𤉎
蜀定王朱友垓
蜀怀王朱申鈘
蜀惠王朱申凿
蜀昭王朱宾瀚
蜀成王朱让栩
蜀康王朱承爚
蜀端王朱宣圻
蜀恭王朱奉铨
蜀 王朱至澍
详见蜀王系
代简王朱桂
代戾王朱逊煓
代隐王朱仕㙻
代惠王朱成鍊
代思王朱聪沬
代懿王朱俊杖
代昭王朱充燿
代恭王朱廷埼
代定王朱鼐铉
代康王朱鼐钧
代 王朱鼎渭
代 王朱彝梃
代 王朱传㸄
详见代王系
肅莊王朱楧
肅康王朱贍焰
肅簡王朱祿埤
肅恭王朱貢錝
肅靖王朱真淤
肅定王朱弼桄
肅昭王朱縉炯
肅懷王朱紳堵
肅安王朱弼柿
肅懿王朱縉𤏳
肅憲王朱紳堯
肅哀王朱識鋐
详见肅王系
辽简王朱植
辽 王朱贵烚
辽肃王朱贵𤊐
辽靖王朱豪墭
辽惠王朱恩鑙
辽恭王朱宠涭
辽庄王朱致格
辽愍王朱宪㸅
详见遼王系
庆靖王朱㮵
庆康王朱秩煃
庆怀王朱邃𡓱
庆庄王朱邃塀
庆恭王朱寘錖
庆定王朱台浤
庆惠王朱鼒枋
庆端王朱倪𤏳
庆宪王朱伸域
庆 王朱帅锌
庆 王朱倬㴶
详见慶王系
宁献王朱权
宁惠王朱磐烒
宁靖王朱奠培
宁康王朱觐钧
宁 王朱宸濠
详见寧王系
岷庄王朱楩
岷恭王朱徽煣
岷顺王朱音埑
岷简王朱膺鉟
岷靖王朱彦汰
岷康王朱誉荣
岷宪王朱定燿
岷哲王朱禋洪
岷 王朱幹坤
岷显王朱企𨰘
详见岷王系
谷 王朱橞
详见谷王系
韩宪王朱松
韩恭王朱冲𤊨
韩怀王朱範圯
韩靖王朱範𡊁
韩惠王朱徵釙
韩悼王朱偕㳘
韩康王朱偕灊
韩昭王朱旭櫏
韩定王朱融燧
韩安王朱谟㙉
韩端王朱朗锜
韩简王朱璟浤
韩庄王朱逵𣏌
韩敬王朱亶
韩 王朱韶䐾
详见韓王系
瀋宪王朱模
瀋康王朱佶焞
瀋庄王朱幼㙾
瀋恭王朱诠钲
瀋靖王朱勋𣴣
瀋怀王朱胤桤
瀋安王朱诠鉌
瀋惠王朱勋潪
瀋宪王朱胤栘
瀋宣王朱恬烄
瀋定王朱珵堯
瀋裕王朱效镛
瀋 王朱迥洪
详见瀋王系
唐定王朱桱
唐靖王朱琼烃
唐宪王朱琼炟
唐庄王朱芝址
唐成王朱弥鍗
唐恭王朱弥钳
唐靖王朱宇温
唐顺王朱宙栐
唐端王朱硕熿
唐裕王朱器墭
隆武帝朱聿键
详见唐王系
伊厉王朱㰘
伊简王朱颙炔
伊安王朱勉塣
伊悼王朱諟钒
伊定王朱諟锊
伊庄王朱訏渊
伊敬王朱訏淳
伊哀王朱典楧(废为庶人,国除)
详见伊王系
南昌王朱兴隆
大都督朱文正
除名靖江王朱守谦
靖江悼僖王朱赞仪
靖江庄简王朱佐敬
靖江怀顺王朱相承
靖江昭和王朱规裕
靖江端懿王朱约麒
靖江安肃王朱经扶
靖江恭惠王朱邦薴
靖江康僖王朱任昌
靖江温裕王朱履焘
靖江宪定王朱任晟
靖江荣穆王朱履祜
靖江 王朱亨嘉
靖江 王朱亨歅
详见靖江系
汉 王朱高煦(谋逆,废死)
详见漢王系
赵简王朱高燧
赵惠王朱瞻塙
赵悼王朱祁镃
赵靖王朱见灂
赵庄王朱祐棌
赵康王朱厚煜
赵恭王朱载培
赵安王朱翊锱
赵穆王朱常清
赵順王朱由桂
赵 王朱慈𢣴
赵恪王朱常㳛(进封,袭封成皋王)
赵 王朱由棪
详见趙王系
郑靖王朱瞻埈
郑简王朱祁锳
郑僖王朱见滋
郑康王朱祐枔
郑定王朱见𣹟
郑懿王朱祐檡
郑恭王朱厚烷
郑顺王朱厚炜
郑敬王朱载壐
郑静王朱翊铎
郑 王朱常澂
郑 王朱由?
详见鄭王系
襄宪王朱瞻墡
襄定王
襄简王
襄怀王朱祐材
襄康王朱祐櫍
襄惠王朱祐楬
襄庄王朱厚颎
襄敬王朱载堯
襄忠王朱翊铭
襄 王朱常澄
详见襄王系
荆宪王朱瞻堈
荆靖王朱祁镐
荆 王朱见潚
荆 王朱见溥
荆和王朱祐橺
荆端王朱厚烇
荆庄王朱载墭
荆恭王朱翊钜
荆敬王朱常𣵧
荆康王朱常泴
荆定王朱由樊
荆 王朱慈烟
荆 王朱慈煃
荆 王朱和至
详见荊王系
淮靖王朱瞻墺
淮康王朱祁铨
淮安王朱见濂
淮端王朱见淀
淮定王朱祐棨
淮庄王朱祐楑
淮宪王朱厚燽
淮恭王朱载坮
淮昭王朱翊镜
淮顺王朱载坚
淮 王朱翊钜
淮 王朱常清
淮 王朱由桂
详见淮王系
德庄王朱见潾
德懿王朱祐榕
德怀王朱厚燉
德恭王朱载墱
德定王朱翊錧
德端王朱常
德 王朱由𣒻
德 王朱慈𤆝
详见德王系
崇简王朱见泽
崇靖王朱祐樒
崇恭王朱厚燿
崇庄王朱载境
崇昭王朱常
崇愍王朱由樻
崇 王朱慈爚
详见崇王系
吉简王朱见浚
吉悼王朱祐枎
吉定王朱厚𤊻
吉端王朱载均
吉庄王朱翊镇
吉宣王朱翊銮
吉安王朱常淳
吉贞王朱由楝
吉 王朱慈灶
吉 王朱慈煃
详见吉王系
徽庄王朱见泽
徽简王朱祐檯
徽恭王朱厚爝
徽悼王朱载埨
详见徽王系
益端王朱祐槟
益庄王朱厚烨
益恭王朱厚炫
益昭王朱载增
益宣王朱翊鈏
益敬王朱常
益定王朱由木
详见益王系
衡恭王朱祐楎
衡庄王朱厚燆
衡康王朱载圭
衡安王朱载封
衡定王朱翊镬
衡宪王朱常㵂
衡 王朱由棷
详见衡王系
荣庄王朱祐枢
荣怀王朱厚勳
荣恭王朱载墐
荣定王朱翊鉁
荣端王朱常溒
荣宪王朱由朽
荣 王朱慈炤
详见榮王系
潞简王朱翊镠
详见潞王系
福忠王朱常洵[注 54]
福 王朱由崧
详见福王系
桂端王朱常瀛[注 57]
详见桂王系
洪武三年封秦、晋、燕、周、楚、齐、潭、鲁、蜀、靖江十王。洪武九年定诸王公主岁禄[14]:
洪武二十八年,诏以官吏军士俸给弥广,乃量减诸王岁给,以资军国之用[15]:
洪武二十八年又令晋、燕、楚、蜀、湘府禄米如数拨给;代、肃、庆、辽各府远在边陲,民少赋薄,岁给五百石;齐府一千石;秦府嗣王年幼,岁用粮米按数拨给[16]。
洪武六年定,亲王禄米每年十月拨给,本府文武官吏俸禄及军士粮储皆按月支给。成化二年定,郡王禄米俱于亲王府仓上纳。听令按季支用。镇国将军以下禄米于有司官仓收贮,二次支给。宗室禄米,将军以赐名受封日为始,县主、仪宾以出阁成婚日为始,于附近州县秋粮内拨给。郡王将军以下出阁在前、受封在后,以受封日为始;受封在前、出阁在后,以出阁日为始。嘉靖四十四年定《宗藩条例》,规定郡王、将军禄米七分折钞,中尉禄米六分折钞,郡县主、郡县乡君及仪宾八分折钞。诸王亦请辞岁禄,少者五百石,多者二千石。嘉靖年间宗室庶人月给米六石,万历年间减至二石或一石[17]。
万历年间各王府岁禄如下[18]:
秦府郡王初封者岁禄二千石,本色五百石,折色一千五百石。袭封者一千石,米钞中半兼支。晋、周、楚、鲁、蜀、代、辽、瀋、唐、伊、赵、郑、襄、荆、德、崇、徽等十七府郡王初封者岁禄二千石。袭封者一千石。俱米钞中半兼支。肃、庆、宁、韩、淮五府郡王初封岁禄一千石,米钞中半兼支,袭封同。吉、益、衡、荣四府郡王岁支禄米一千石,三分本色,七分折钞。岷府郡王初封岁支禄米五百石,米钞中半兼支,袭封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