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州,中国古代的州。
沿革
南朝梁承聖二年(553年),割江州之鄱陽郡置吳州,治鄱陽郡鄱陽縣(今江西省鄱陽縣),轄境相當於今江西省上饒市一帶。
南朝陳光大二年(568年),廢吳州,鄱陽郡還屬江州。太建十三年(581年),割江州之鄱陽郡復置吳州,後廢。[1]
長官
- 梁吳州刺史(553年-557年)
- 陳吳州刺史(557年-568年)
參考文獻
-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三国两晋南朝卷》
- ^ 《資治通鑑·卷一六五·梁紀二十一》
- ^ 《陳書·卷十八·列傳第十二》
- ^ 《陳書·卷十二·列傳第六》
- ^ 《陳書·卷十六·列傳第十》
- ^ 《陳書·卷三·本紀第三》
- ^ 《陳書·卷十五·列傳第九》
- ^ 《陳書·卷三十一·列傳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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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不詳 | 新蔡郡(內史575-589) | 晉熙郡(內史575-589) | 巴东郡(內史586-589) | 臨江郡(內史586-589) | 新興郡(內史583-589) | 岳山郡(內史583-589) | 梁城郡(相58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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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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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宋 大明八年(464年)、齊 建武四年(497年)、梁 中大同元年(546年)、後梁 广运元年(586年)、陳 禎明二年( 588年)的實州、實郡。下劃線者為南朝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注明曾用名。 注3: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註「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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