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慧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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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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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34-07-14) 1934年7月14日(89歲)
日本台南州北港郡北港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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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中華民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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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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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法官,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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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跃时期 | 大法官任期1994-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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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慧英(1934年7月14日—),臺灣雲林縣北港鎮人,後因隨父親行醫而遷居臺南,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1992年奉派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並於1994年至2003年出任中華民國司法院第六屆大法官,是繼張金蘭、范馨香、蔣昌煒後第四位女性大法官,也是第一位臺灣籍的女性大法官。[1]
法官生涯
楊慧英於1958年經全國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司法官考試及格,司法官受訓前,於母校省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執教二年。1961年自司法官訓練所第四期結訓後派任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候補推事。1962年律師考試及格。後歷任臺中地方法院推事、檢察官,臺北地方法院推事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簡任推事。1979年派任為行政法院成立後第一位女評事。1980年調任最高法院推事,1992年奉派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所著判決多件,獲選為最高法院判例。1994年10月因歷任民事、刑事、行政等庭,且任職最高法院十年以上成績卓著,經總統李登輝特任為司法院第六屆大法官。
曾多次出席國際婦女會議,帶動女性學習法律知識風氣,曾應教育部之聘與王清峰律師共同主編《婦女與法律》一書。
家庭
2012年由高等法院院長升任最高法院院長的楊鼎章是楊慧英的弟弟。[2]
參考文獻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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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屆 (1948年-195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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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屆 (1958年-196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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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屆 (1967年-197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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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屆 (1976年-198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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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屆 (1985年-199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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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屆 (1994年-200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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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就任任期4年 (2003年-200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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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就任任期8年 (2003年-20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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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就任 (2007年-20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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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就任 (2008年-201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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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就任 (2010年-201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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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就任 (2011年-201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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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就任 (2015年-202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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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就任 (2016年-202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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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就任 (2019年-202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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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就任 (2023年-203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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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部分大法官曾因故未任滿原任期或僅係補足他人任期。 注2:2003年後大法官採交叉任期制,不分屆次,遇缺則補;2003年起就任之大法官任期為8年,屆滿後不得連任;部分2003年就任之大法官任期為4年。 注3: 粗體字為「現任者」。 注5: 粗斜字為「即將卸任者」。 注6: 斜體字為「即將就任者」。 注7:“*”表示中途請辭。 注8: 個人詳細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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