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一光(?—?),字季孚,南直隶应天府高淳縣人,安慶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應天鄉試舉人[1],崇祯元年(1628年)戊辰科進士。初授行人司行人,奉诏册封万安王。崇祯六年癸酉,考选河南道御史,刚直有声誉,崇祯皇帝親筆書寫其名于屏风之上。崇祯八年巡按四川,严厉禁止投献行为,革除繁冗的徭役,使贪秽的官属一清。审查邛州之狱,释放生员数十人。外转为浙江按察司佥事,崇祯十年陞浙江布政使司参议,十二年陞山东按察司副使,不久告老归乡[2]。
参考文献
- ^ 民國八年刊本《高淳縣志·卷十一》:韓一光 甲子,安慶衛籍。
- ^ 《高淳县志》
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應天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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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式舉人 14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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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元年(1628年)戊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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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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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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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8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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