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委內瑞拉關係 (西班牙語:Relaciones Venezuela–República de China ),是指中華民國 與委內瑞拉玻利瓦共和國 之間的關係。1941-1974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 ,斷交後,中華民國在首都卡拉卡斯 設立具大使館功能 的代表機構,但於2007年被迫關閉。且自2000年查維茲政權 建立後,便多次於公開場合聲明委內瑞拉拒絕承認中華民國的合法性 。目前對委內瑞拉的有關事務由駐哥倫比亞台北商務辦事處 兼轄 。[1]
政治
外交
紫色國家表示在1971年的投票中支持中華民國續留聯合國 ,即《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 》,其中包括委內瑞拉 。
1936年,委内瑞拉於上海 设立总领事馆 ,後于1937年关闭。
1941年4月9日,中華民國開始派駐委內瑞拉公使 (由駐古巴公使 兼任,後改為專使)。[2]
1944年8月4日,於委內瑞拉首都卡拉卡斯 設立中華民國駐委內瑞拉共和國公使館 ;1947年,於中華民國首都南京 設立委內瑞拉共和國駐中華民國公使館 。兩國並互派公使。[2]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 後,委內瑞拉駐華公使館也搬遷至臺北 。[3]
1966年7月1日,兩國公使館同時升格為大使館 。[2] 2月,委內瑞拉先行派駐大使 ,10月,中華民國亦派駐大使。[4]
1974年6月28日,委內瑞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交 ,29日,中華民國與委內瑞拉斷交。8月1日,大使館關閉,兩國關係降至非官方的代表機構層級。[3] [5] 同年8月,於首都卡拉卡斯設立具大使館功能 的駐委內瑞拉台灣商務辦事處 。1992年6月22日,更名為駐委內瑞拉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2]
1988年1月15日,簽署《中華民國與委內瑞拉(共和國)間國際快捷郵件 服務協定》。[6]
1991年4月22日,委內瑞拉前總統艾雷拉 夫婦抵台訪問。期間會見立法院長梁肅戎 、外交部長錢復 、經濟部長蕭萬長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副董事長武冠雄等。[7]
1998年1月,委內瑞拉眾議院 外交委員會主席帕德隆(Paciano Padrón)夫婦抵台訪問。[8]
1999年,委內瑞拉共和國更改國名為委內瑞拉玻利瓦 共和國。
2002年,委內瑞拉全國代表大會 外交委員會主席孟多亞 等人抵台訪問。[9]
2006年,委內瑞拉中央大學 校長巴瑞斯(Antonio París Pantalon)抵台訪問。[10]
2019年1月,委內瑞拉發生總統爭位危機 ,中華民國外交部 表態支持美國國務院 提出自由陣營的立場並願意提供人道援助 。[11] 2月14日,中華民國駐美國代表高碩泰 做為唯一受邀的亞洲 代表,出席在美國華盛頓 舉行的「委內瑞拉人道危機全球會議(Global Conference on the Humanitarian Crisis in Venezuela)」時,代表中華民國政府 提供價值50萬美元 的人道援助予委內瑞拉。[12] 對此,委內瑞拉全國代表大會副議長楊內茲(Jesús M. Yánez)在Twitter 發文感謝臺灣政府的捐款。[13]
2020年5月,委內瑞拉與其他9個美洲國家共71名「福爾摩沙 俱樂部」(Formosa Club)的友台國會議員以「一人一信」方式,致函世界卫生组织 (WHO)幹事長谭德塞 ,呼籲WHO正視中華民國(臺灣) 參與世界衛生體系的必要性與急迫性。[14]
查維茲政權與中華民國之關係
駐在人員簽證拒發事件
2007年3月27日,委內瑞拉於政府公報中,無預警取消持中華民國護照 的中華民國公民 至該國的90天免簽證待遇 。6月,委內瑞拉外交部拒絕簽發延續時效簽證 予5位駐在於卡拉卡斯 的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 人員,爾後中華民國外交部 與委內瑞拉外交部談判破裂,因此中華民國於卡拉卡斯設置的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也因此撤出。[15] [16] 目前對委內瑞拉的有關事務由駐哥倫比亞台北商務辦事處 兼轄 。[1]
委國油氣田國有化政策
2007年,查維茲 宣佈於本國境內所有之油氣田 、鑽探平臺 國有化,此政策包含外商石油公司於委國的私人油氣田。而中華民國國營事業 的台灣中油公司 (中油)於該國境內的兩座油氣田也遭到委內瑞拉政府沒收國有。而中油公司發言人陳寶朗表示,會持續與委內瑞拉有關單位進行談判以維護自身權利,倘若談判破裂不排除會進行國際訴訟 。[17] [18]
經濟
貿易
近年的兩國貿易額,金額美元 [19]
年分
貿易總額
年增減
排名
出口 至委內瑞拉
年增減
排名
自委內瑞拉進口
年增減
排名
2018
16,518,333
▼ 35.150%
134
7,001,571
▼ 35.976%
131
9,516,762
▼ 34.529%
112
2019
21,654,188
▲ 31.092%
127
9,625,984
▲ 37.483%
129
12,028,204
▲ 26.390%
105
2020
28,886,582
▲ 33.400%
113
12,262,586
▲ 27.390%
116
16,623,996
▲ 38.208%
100
2021
68,284,741
▲ 136.389%
102
15,940,572
▲ 29.994%
112
52,344,169
▲ 214.871%
89
2022
36,893,906
▼ 45.970%
116
19,880,705
▲ 24.718%
113
17,013,201
▼ 67.497%
104
2023
26,396,804
▼ 28.452%
119
15,005,766
▼ 24.521%
116
11,391,038
▼ 33.046%
107
2023年的兩國貿易項目如下:
出口至委內瑞拉的前10大項目為:空氣泵 或真空泵 、空氣或其他氣體压缩机 與风扇 ;合成纖維 棉梭织 物;機動車輛 所用之零件與附件 ;苯乙烯 之聚合物 ;丙烯 或其他烯烃 之聚合物;新橡膠氣胎 ;自行車 或機動車輛用之電氣照明 或信號設備、擋風板 刮刷器 、去霜或去霧器;密合墊 、金屬片與其他材料或兩層或多層金屬片合成之類似接合墊,以及機械軸封 ;发动机 用零件;調製膠與其他調製粘著劑 等。[20]
自委內瑞拉進口的前10大項目為:未經塑性加工铝 ;鋁廢料與碎屑;去莢之乾豆類 蔬菜;鐵屬 廢料、重熔用廢鋼鐵鑄錠 ;石油焦 、石油 瀝青 與其他石油殘渣;冷凍魚 ;镍 廢料與碎屑;未變性之乙醇 以及烈酒 、利口酒 與其他含酒精成分之飲料 ;其他活動物;電話機 (包括智能手机 ),以及其他傳輸或接收聲音、圖像之有線或无线网络 通訊器具等。[21]
投資
根據駐哥倫比亞臺北商務辦事處 經濟組訪問委內瑞拉臺商 會長估計,臺商在委內瑞拉的投資家數約50 家,但實際家數應更多,累計投資金額約3,500萬美元,自該國社會動盪 後,許多臺商或撤資轉往他國,或歇業改持觀望狀態。[22]
臺商主要分布於首都卡拉卡斯 與鄰近地區,以及卡拉波波州 、拉腊州 、阿拉瓜州 、與哥伦比亚 交界的塔奇拉州 等地。經營產業主要有:蘭花 栽植、食品加工 、化妝品 製造、機械經銷、汽車零配件 經銷、紡織 、塑料 加工、農產品 產銷、麵包 西點 、冰沙 茶飲 、钻石 與黃金 買賣、房地产 、汽車維修廠 、醫療服務 (针灸 與整脊 )、素食 餐廳、中文 口譯 等。[23]
交流
2004年3月,中華民國經濟部 政務次長陳瑞隆 率領「2004年拉丁美洲 貿易訪問團」訪問墨西哥 、委內瑞拉 、哥倫比亞 、阿根廷 、秘魯 。[24]
自從駐委內瑞拉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於2007年關閉後,即未推動任何官方或民間經貿合作活動。[22]
僑民
在委內瑞拉的僑民約20萬人,絕大多數來自廣東 ,集中於首都卡拉卡斯 、第2大城馬拉開波 、瓦倫西亞 (華戀社)等地,以經營超市 、進 出口 、雜貨舖 、餐館 及建築業 為主。[2] 至2007年,有400多位中華民國國民 定居於委內瑞拉,其主要從事貿易 活動及輕工業 製造產業經營。[25] 而有100多位委內瑞拉公民定居於臺灣 ,其主要為機師 、棒球 選手以及留學生 。[26]
1994年,成立「旅委台灣同鄉會」,後更名為「旅委台灣商會」。[2] 2002年4月,以旅委台灣商會為骨幹,結合傳統僑社共同成立「全僑民主和平聯盟委內瑞拉支盟」。[9]
簽證
持中華民國護照 的中華民國國民 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委內瑞拉需要簽證。
持委內瑞拉護照 的委內瑞拉國民 簽證要求分布圖:入境中華民國需要簽證。
兩國國民皆須申請簽證 方可入境對方國家。委內瑞拉政府 極為親中 ,對中華民國不友善,基本上不核發持有中華民國護照 的中華民國國民 商務或觀光簽證,中華民國外交部 也以委內瑞拉治安不佳為由,建議非必要不前往。[27]
持有委內瑞拉護照 的委內瑞拉國民 抵台參加國際會議、運動賽事、商展活動,則可以電子簽證入境中華民國 ,停留最多30天並不得延期。[28] [29]
交通
航空
客運
兩國無直航班機,可經由(截至2023年7月4日):
參考資料
參見
外部連結
組織和機構
外交史
政策和術語 國民出入境 對外雙邊關係
對外多邊關係
以粗體 標示者為邦交國 以「* 」標示者有單設或互設運作中的代表機構
非洲
美洲
亞洲
歐洲
不被承認的國家 不再存在的國家 使領館